江苏省省考公务员2022年哪月考试?
火运考试网带你了解江苏公务员职位,做好相应的准备,江苏省省考公务员2022年哪月考试?希望可以帮你解决现在所面临的一些难题。
江苏省省考公务员2022年哪月考试?

12月。
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于12月11日、12日举行。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。公共科目笔试于12月11日举行,实行分类分级考试,报考者按所报职位类别分别参加A类(综合管理)、B类(行政执法)、C类(乡镇、街道)考试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,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,还需参加12月12日上午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。
2022年度全省共编制了8159个录用计划,仅次于去年,处历史第二高位;有463954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确认参加笔试(包括选调生11335人、司法警校生480人、特殊职位1582人),创历史最高水平。全省共设15506个考场。
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,省、设区市人社部门及其考试机构承担考务工作,全省近6万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。考前,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召开会议,协调考试安全保障工作,指导各地做好考务组织、疫情防控等工作。笔试期间,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派出巡视员,加强对各考区考试工作的指导、检查和监督。做好监考人员选派、考试值班等工作,严格试卷流转和涉密人员监管,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加大对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,坚决防止和查处利用网络散发虚假信息、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、有组织的团伙作弊等蓄意干扰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,全力消除考试安全隐患。加强与教育、公安、消防、工信、电力、保密、交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落实落细各项保障措施。
江苏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时间?
2022年12月17日-18日举行,
具体安排如下:
1.笔试类别
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,考试类别分为A、B、C三类,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。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《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》。
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,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,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,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、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。
2.时间地点
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,具体安排为:
上午 9∶00-11∶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
下午 14∶00-16∶30 申论
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,具体安排为:
上午 9∶00-11∶00
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,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,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、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。
3.成绩查询
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。
江苏省汉语言文学可以考的公务员职位?
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,在江苏省,您可以考取以下公务员职位中的任何一种,其中包括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核内容:
1. 文秘类职位:如机关文书、文员等。
2. 文化类职位:如文化管理、文化产业发展等。
3. 教育类职位:如教育行政、教师等。
4. 新闻类职位:如新闻编辑、记者等。
5. 出版类职位:如出版社编辑、出版经纪人等。
6. 研究类职位:如研究员、助理研究员等。
7. 社会工作类职位:如社会工作者、社会组织管理等。
8. 市场营销类职位:如市场推广、市场策划等。
请注意,具体考试岗位及要求可能会根据每年的招录计划和需求有所调整。建议您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招录信息和具体要求。
江苏省省考公务员2022年哪月考试?
12月。
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于12月11日、12日举行。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。公共科目笔试于12月11日举行,实行分类分级考试,报考者按所报职位类别分别参加A类(综合管理)、B类(行政执法)、C类(乡镇、街道)考试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报考者,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,还需参加12月12日上午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。
2022年度全省共编制了8159个录用计划,仅次于去年,处历史第二高位;有463954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确认参加笔试(包括选调生11335人、司法警校生480人、特殊职位1582人),创历史最高水平。全省共设15506个考场。
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,省、设区市人社部门及其考试机构承担考务工作,全省近6万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。考前,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召开会议,协调考试安全保障工作,指导各地做好考务组织、疫情防控等工作。笔试期间,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派出巡视员,加强对各考区考试工作的指导、检查和监督。做好监考人员选派、考试值班等工作,严格试卷流转和涉密人员监管,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加大对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,坚决防止和查处利用网络散发虚假信息、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、有组织的团伙作弊等蓄意干扰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,全力消除考试安全隐患。加强与教育、公安、消防、工信、电力、保密、交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落实落细各项保障措施。